看了这篇帖子我对广电总局很讨厌,如此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于是我去网上搜了下为什么广电不进行电影分级,答案很现实,中国目前的情况和60年代实行电影分级制度时的美国又有所不同,如果目前在中国取消审查制度,实行电影分级制,结果可能是公众的多元化需求和电影创作者创作空间得到“极大满足”的同时,所付出的代价是对电影管理的更大混乱。
首先是配套的法律制度不完善,特别是《未成年保护法》。其实,在很多国家,电影分级制度都不是一种强制性的法律规定,它更多地只是一种提示,提示人们所发行电影的性质,提示孩子们的母亲哪些片子可以看,哪些需要在父母的指导下观看,哪些是不能看的,这种做法也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但中国的电影分级制度能够抛弃强制性,采取提示性的做法吗?我们可以设想一下这么做的后果,如果放开限制让片商和导演们想拍什么就拍什么,拍出来的东西仅仅靠不具有强制性的提示来约束,那些暴力和色情片不仅不会远离未成年人,很可能反而成为片商吸引观众的工具。在1989年,国家广电总局曾经做过这样的尝试,将电影分为两级,普通级和“少儿不宜”级,结果呢,不仅没有取得应有的效果,反而成为商家对自己的电影进行炒作的噱头,更撩起了未成年人“一睹为快”的好奇心。所以,这种分级形同虚设,现状宣告我国首次采取的这次尝试以失败而告终。
那就只能通过配套的法律来强制执行分级标准了,但令人遗憾的是,我国现行的《未成年保护法》并不完善,执行起来力度疲软。父母不仅难以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而且目前中国农村还存在大量“留守”儿童,他们的父母一般都常年在城市打工,在这种环境下,依靠分级来保护未成年人不是自欺欺人吗?即使制定出比较完善的法规,规定电影院不能允许未成年人入场观看限制级电影,但电影院真会严格执行吗?这不禁让人想起了我国关于未成年人不得进入网吧的规定,从全国范围来看,又有几家网吧在认真执行?如果放映受限制影片,影院会拒绝未成年人入场吗?也就是说,中国电影分级在技术上肯定是没有问题的,但并不是像很多人想象的那样,只要国家出台一个分级标准就能解决所有问题。要想分级制度达到预想的效果,前提得是相关法律的健全,同时,也需要一个能保障法规得到切实执行的监督机制。
另外还有一点就是我国目前音像市场管理混乱,特别是音像制品盗版现象依然十分严重。虽然政府一直致力于“扫黄打非”,惩治盗版黄色光碟,但城市街头巷尾依然活跃着贩卖黄碟的小商贩。如果采用电影分级的方式将成人片放开,这些盗版商贩将提供更大的隐形市场,这是政府管理之手难以触及的。同国外相比,中国还有一个特点就是,中国人看电影的方式很灵活,很多人还习惯于租影碟在自家电视上欣赏,或者在BT业务如此发达的情况下,还可以直接从网络下载,然后在电脑上播放,这些情况都使电影市场难以管理,一部片子拍出来,被允许发行后就可能如同脱缰之马,在各种有形和无形空间中流传。在难以管理的情况下,分级制度根本起不到任何“视觉保护”的作用。
从以上分析我们容易看出,电影分级制度有利于满足观众多样性需求,有利于扩大电影创作者的创作者空间,丰富电影市场,但在目前情况下是很难保障未成年人视觉安全的。这三方面的利益都很重要,不可能为了达到前两种目标而牺牲第三个目标,也不可能为了对未成年人进行视觉保护而不顾观众、创作者的需求。
所以我觉得分级制度应该同相对完善的法制体系结合起来,并能够切实监督执行。否则,分级制度会像1989年国家出台的《关于对部分影片实行审查、放映制度的通知》那样难以起到实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