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aa321 2008-10-30 11:42
华硕国家赔偿门暴露IT行业通病
“世界五百强的著名企业华硕计算机公司和英特尔公司为了掩盖一个行业丑闻,聘请了中国最有名的消费维权大律师邱宝昌通过捏造证据报假案的手段将一名在校女大学生送进了监狱,最终这位女大学生被无罪释放,并于近日刚刚获得了检察院的刑事案件国家赔偿决定。”
这是今天偶然在网上发现的一个深度文章的开头。这里提及的女大学生叫黄静,这里说的行业“丑闻”,发生在两年前,号称中国最大的敲诈案,曾一度引起轩然大波,最后以当事人黄静锒铛入狱后告终。
时隔两年,事实证明是个冤案,有关部门给黄静“平反昭雪”。
那个文章是《华硕公司陷害无辜女大学生蒙冤入狱全过程》,文章提到了一些藏在深处的丑闻细节,深深的引起了我对某些问题的思考,这问题不光是华硕和intel两家企业存在,而是整个行业的通病。
1.intel的CPU问题暴露IT销售造假。
女大学生黄静购买了一台华硕笔记本,2万元,发现有问题,送修,问题如故。经检测是该机器中英特尔CPU被换成工程样品(一般是实验室中的测试品,不得用于市面销售)。这好比你花大价钱买了一颗钻石,找人鉴定后发现是玻璃玩意。
“工程样品”CPU是英特尔提供给合作伙伴OEM厂商用来开发和设计PC使用的,是未经英特尔性能规格测试的样品,对于样品的稳定性和寿命,英特尔公司不提供与正品相同的质量保证。
有些厂商看到了这里面的存在“重大商机”:这些CPU工程样品cpu,有些可以取代正品使用,对销售商而言几乎没有成本,送进市场销售,当然一本万利。
华硕的这个事情是引发当年“行业丑闻”的导火索。黄静索赔事件发生后,给英特尔带来危机,intel曾经为这个CPU工程样品外流的事情大为恼火,花了大价钱四处救火。
华硕为何拒绝赔付?按照现在有关法律假一赔二的规定,华硕最多花4万块就能了结这个冲突,为何不这样处理呢?一个华硕经销商的朋友说,他们经销的产品中,有相当一批使用了CPU工程样品。华硕怕给黄静的赔偿引起消费者索赔的连锁反应,所以拒赔。2006年的2万元华硕笔记本,算是高档产品了,工程样品居然堂而皇之的用于对这样的高档笔记本,华硕在中国大陆的赚钱能力真是可见一斑。
这种狸猫换太子的伎俩,谁说不是商业欺诈?
但在IT行业中,这种做法很常见,以至于成为通行规则。CPU工程样品流入市场冒充正品,在黄静索赔事件之前就存在很多年了。以这个关键词“intel 的 cpu 工程样品 流入市场 ”,可以看到满眼都是警示性新闻,这个市场不是一般的乱。
此外还有很多类似的行业默认的潜规则做法:比如攒机,你要盒装的CPU,商家见你外行,就会给你拿来散装货,这样可以多赚一笔;你还要加内存,他会给你拿来便宜货,告诉你是水货,其实是假冒产品或二手货。还有些产品,愣是造出高中低好多型号,但外观基本相似,一不小心,低端产品就会被“装进”高端产品包装盒,盒子是看不出问题的,产品本身也没问题,最后就是你不明不白的多掏了许多钱。这些有意无意令人很容易上当的情况,在IT产品销售中可谓是屡见不鲜。
2.IT产品的售后服务以次充好。
这个问题可谓是积重难返了。华硕的做法很有代表性,企业自己产品有问题,让消费者自己去售后维修。2006年2月10日下午,黄静前往华硕北京产品服务中心,华硕工程师在对该机进行了长达三个小时“检测”后,决定给“免费升级CPU作为补偿”,如何升级更换的CPU产品呢?我们现在知道了,换的不是正品,而是工程样品。要知道啊,黄静的那台两万元的笔记本,买了还不到两天!
华硕笔记本维修是个典型案例,也是IT售后服务通病。除了华硕用工程样品换新货以外,还用二手旧货,更换你新配件,甚至还有用维修过的“带病”产品,更换你的新货。如果你的机器出问题的,但你又不懂如何处理,那就等着挨刀吧。
新三包法规定,消费者享受包退服务是7日,退换货时限为15日。传统行业是如何做的呢?在家乐福购买东西,有质量问题,七天内可无条件立马退货。而在国美电器在推行9日“满意退货”、19日“价格保障”、39日“退货保障”、99日“换货保障”等服务措施。
相比之下,IT产品售后服务实在令人汗颜,若你在中关村买了IT产品,比如电脑,那就很不幸了。商家绝对不会给你退货,最多给你换,而且不是全换,仅仅是更换配件而已。
3.企业的危机公关缺少关爱。
这恐怕是华硕国家赔偿门案例中最让人心寒的地方。
面对消费者黄静的维权索赔,华硕公司总经理提出的解决方案就是只给换一个CPU,“别的要求华硕公司一概不承担责任”;黄静代理人遂提出500万美金成立反欺诈基金会。双方谈不拢,黄静方要法院提出诉讼,华硕以敲诈为名报警要求立案。
第一次报案,警方认为:华硕欺诈消费者有过错在先,国家法律并未规定消费纠纷索赔超过某个数额就能构成犯罪。因此不能作为刑事案件立案。
报案不成,华硕咨询了有专业消费维权大律师之称的邱宝昌,在邱大律师“帮助”下,华硕公司删除了黄静出问题那台电脑的全部维修、更换记录。
然后,第二次报案。声称:“受xxx借华硕公司在维修过程中使用测试版CPU 为由,向华硕电脑敲诈勒索500 万美元。我公司从未对该电脑进行过维修,从未更换过该电脑内任何部件”,并且还向警方提供了所谓“黄静伙同周成宇自行更换CPU的证据”,在种种条件的运作下,最终该案件被警方作为刑事案件立案侦查。黄静遂锒铛入狱。
现在,真相已经大白于天下,黄静无罪释放,检察院做出了国家赔偿。
是谁误导了我们的司法和执法机构?大律师邱宝昌怕是难辞其咎。邱宝昌何许人呀?肖容搜索了一下得知,邱宝昌律师,1965年4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毕业,现任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系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志愿者、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法律顾问。端的根红苗正,是一个道貌岸然的好人。但我又在mop上发现了一文《撕下畫皮剝去偽裝》,我眼前仿佛看见《七品芝麻官》的“大律师”方唐镜。方律师效命于朝廷高官水师提督,为提督之子常威杀害戚满门13口一案上窜下跳栽赃嫁祸,妄图洗刷罪名,不幸的很,遇到了包大人,最终伏法。
遇到危机时最忌讳的就是像鸵鸟那样把头埋到沙子里面不敢面对危机,或者急于以各种理由来为自己的过错开脱,这样只会让更多人对你失去信任并让企业陷得越来越深。将天马来行空的思绪拉回来后,我不禁想问:华硕公司涉嫌故意隐瞒事实、虚构真相,不会受到法律追究吗?
这个问题真不好回答,想来还需时日,才能水落石出。
但这背后暴露出了问题,十足令人心惊。
企业面对危机来的时候,缺少诚意,对消费者缺少关爱,并将消费者视同仇敌。下场将会如何?
若IT行业通病不除,潜规则照旧,继续以次充好,忽悠消费者,法律尊严又将何在?
[[i] 本帖最后由 rogio 于 2008-10-30 11:46 编辑 [/i]]
rogio 2008-10-30 15:25
其实很多企业都有这样的情况,事情来了的时候,缺少互信沟通意识
想方设法隐瞒和推脱,不承认事实,给消费者和市场带来及其坏的影响
wfzrdxq 2008-10-30 16:07
我现在就是弄不明白为什么监管部门总是在维护商人的利益而不保护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