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蜂仔柯帕文 2016-3-17 10:38
投诉lbpdfs会员人身攻击&溅血堂管理纵容人身攻击&溅血堂责版不作为
[color=Red][size=7][align=center]投诉[/align][/size][/color]
投诉lbpdfs(个人空间链接:[bbs]space.php?uid=13734076[/bbs])多次进行人身攻击。
1:[bbs]viewthread.php?tid=6675845&page=24#pid115909465[/bbs]
[quote]原帖由 [i]lbpdfs[/i] 于 2016-3-15 17:22 发表 [url=http://174.127.195.188/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15909465&ptid=6675845][img]http://174.127.195.188/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既然游戏继续,那么就来分析吧
首先,法官发言意外事件对游戏进程影响为“微小”,注意,微小,那么首先,好坏双方的存活应该还是均衡的;第二,同时团灭是不可能的,因为杀手方的团灭意味着晚上下人数目-1,但是白天下人依旧为3;所以判定暴露出的警杀两队必定有人存活且数目均衡,初步估计为2人——1人太少3人太多;
做出如上分析之后,西楼自称的团灭就必定有其它的含义了,那么4z朋友给出的分析就非常有道理;
莫无眠就目前来看应该是一张民牌,不然无论站在哪个身份的角度他都没必要再站出来发言声明他也被k神pm过;
黄蜂的刷屏,我只能说有毛病,这是百团,本来发言就多还来你这么个刷屏呢,这游戏还玩不玩了?爬楼本来就累还都是因为你刷屏而爬楼,这尼玛还是全论坛置顶的帖子,就4个字,吗的智障[/quote]
[attach]2816612[/attach]
2:[bbs]viewthread.php?tid=6675845&page=39#pid115922783[/bbs]
[quote]原帖由 [i]lbpdfs[/i] 于 2016-3-16 09:33 发表 [url=http://174.127.195.188/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15922783&ptid=6675845][img]http://174.127.195.188/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首先,西楼昨天就票死了
第二,09昨天就被刀了遗言过了,今天又冒出来什么意思我不懂
第三,我坚持刷屏就是智障,你们这么喜欢刷屏你们继续吧,没事我挂vpn也给你们整俩小号过来专业刷屏怎么样?也不聊场外也不干别的就瞎比上票,还互相断楼轮着来怎么样?1天给你刷上100层让你们慢慢爬楼如何?这一天中谁tm发言都给我淹在刷楼里成不成?你们觉得这样好玩是么?你们继续吧。一个不看规则晚上瞎jbPM的你们不管,一个不和法官商议白天出来聊爆全场的不管,一个已经死了一天还冒出来再遗言一次的你们不管,都来纠结我是不是,继续啊,废了我这个号也无所谓啊,扣吧。
[我选:黄蜂仔柯帕文 玩家]
[我选:黄蜂仔柯帕文 玩家]
[我选:黄蜂仔柯帕文 玩家]
真tm想立个死警扰乱现场,想想没意思,我不扰乱你们也玩不出什么花,天天就纠结场外去了,呵呵,再见。
我就是个民,我为什么死明显是昨天说的太多戳到G点了,你们自己想[/quote]
[attach]2816613[/attach]
另,投诉血堂管理纵容会员进行人身攻击
[bbs]viewthread.php?tid=6675845&page=24#pid115909465[/bbs]
[attach]2816614[/attach]
再投诉血堂责版不作为
[bbs]viewthread.php?tid=5788390&page=381#pid115942801[/bbs]
[attach]2816615[/attach]
血堂没看到版规,只能引用总版规:
[bbs]viewthread.php?tid=233223&page=1#pid203283[/bbs]
[attach]2816616[/attach]
[attach]2816617[/attach]
西风吹梦度关河 2016-3-18 16:05
关于“智障”这个词的定性,以及版主是否鼓励使用这类用词,有待舞文超版给出专业的答复
lover1120 2016-3-18 22:18
兄弟,你有点小题大作了,一个游戏,你觉得他对你人身攻击了。可能人和人的判断不同,我认为他并没有骂你是智障。他在前一句话提到了你但是以问号结束了。最后一句的“你”,兄弟我觉得是泛指。如果你非要一个结果。可以哥们,我也正好当管理一年了,可以下权了。我这就去开贴。兄弟你要心里有什么不舒服发泄下就好了。我也申请不当管理了,你消消气这事就算了。
金水恒久远 2016-3-18 23:20
舞文溅血堂全站置顶的百团B组游戏进行到3月15日上午,黄蜂仔柯帕文玩家通过刷屏(“刷屏”定义见黄蜂兄你自己贴出的灌水定义第(8)条)投票这种特殊的方式和他的老朋友hctc打招呼。这本无恶意,当事玩家hctc也并未提出抗议,故法官与执法也没有异议。关键是黄蜂兄在较短时间内多次发出相同或相近的帖子,百团本来楼层就高,各位玩家爬楼不易、且现场是全站置顶的,这样无意义刷屏确实给其他玩家和观众带来了一定程度的不良影响。当值法官第一时间发现了这一状况并联系了我,给出了他的处理意见,我考虑到黄蜂兄是老玩家报名玩一次百团不易,故只是部分采纳了法官的建议,仅仅屏蔽了部分刷屏帖子并做了较轻微的处理(罚扣5金币重复贴所得)
随后,lbp玩家在现场238楼和389楼用口气很重、语气生硬、容易引起误会的语言抗议了黄蜂仔玩家的刷屏行为。但血堂与各位管理均认为程度上还达不到人身攻击的高度,而且lbp的帖子毕竟事出有因。
血堂管理lover兄在给游戏加茶水费时没有仔细看内容就给lbp玩家的238楼加了3金币茶水费,我首先代表血堂管理组向大家承认这确实是一个疏忽。但这一疏忽毕竟情节很轻微而且主观没有恶意,绝对不是黄蜂兄理解的那样血堂管理鼓励、纵容人身攻击,因为百团游戏加茶水这活儿太苦了(上期百团我加过,千余楼的游戏,两余条左右需要加茶水费),每条发言逐行逐字甄别的话工作量太大了,作为执法难免会有疏失,这一点还请各位玩家谅解。
针对黄蜂玩家这样的投诉,两天了,管理组对当事双方做了不少工作,但黄蜂兄,我今天一直在联系,却没有收到你的回音。
在征询了当值法官意见之后,建议如下处理:
1、lbp玩家238楼争议楼层3金币茶水费收回,另扣除5金币作为238楼和389楼定性的惩罚,238楼和389楼定性为“易引起误会的、不太恰当的言论,但程度轻微”
2、黄蜂仔玩家扣除5金币,作为现场154-186楼较多次刷屏干扰游戏秩序的惩罚,但情结也较轻微,故不做过重惩罚。
金水恒久远 2016-3-18 23:31
另外,在此也做一下lbp和黄蜂两位玩家之间的调解人:
lbp玩家向我解释了“吗的智障”这四个字仅仅是网络流行语,是他给黄蜂玩家丢出的一个“梗”(即笑点),确实没有人身攻击的意思。
这一点希望黄蜂仔玩家能够谅解。
当然,lbp玩家这样的言论从语气上说确实重了,容易引起对方的反感,容易引发矛盾。
lbp兄是血堂新人,但游戏态度一直良好;黄蜂仔兄是血堂老手。你们都是血堂需要的人才啊!
开一局游戏本不易,开一局百团更不易,而且众所周知,百团杀人游戏相较于常规赛,本来就是娱乐性大于逻辑性的,最重要的是一大伙新老玩家济济一堂、大家能一起乐呵乐呵。
现在反倒因为小事闹得不愉快,何苦呢对不对?玩杀人游戏,本来就是为放松减压的,现在反而弄得心情不愉快,得不偿失嘛。
逝去的感伤 2016-3-19 07:08
文明用语
切勿人生攻击
网络用语也罢
始终是不好的
尤其是不熟悉的人
毕竟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刷屏呢,有时候是战术,就是故意干扰独立面获取信息
不过我也不赞同哈
带身份的看现场累个半死
双方都有些不妥
不过一个是原则上问题,一个是规则上问题
顺便日一下黄蜂
不多说了,呵呵。
黄蜂仔柯帕文 2016-3-19 14:00
哦,原来你是泛指啊?原来这样的啊,学到了
lover1120 2016-3-19 17:14
行了,兄弟,差不多就得了!你还想怎么样?我已经申请下权了!你可以自己去管理区看!差不多这事就这么结束吧!
乌龙大王 2016-3-20 21:05
回复 6楼 的帖子
呵呵,马总换头了
PengZH 2016-3-20 21:20
既然有投诉,那么就得解决。
最好的办法是调解,而不是偏袒、挑拨。
关于词语的定义、赘述,不需多说,百度一下即可明了。都多大的人了?
表个态,作为舞文管理的态度:不支持歧义词语。
1.小蜜蜂对于猫熊版主的回复及处理建议有无异议?毕竟现在你是主体~
2.瓜哥、老马,对于1120因为此事自残(辞职)有何想法?
3.相识即有缘,未曾谋面,也需珍惜。
PS:?
西风吹梦度关河 2016-3-20 21:50
仔细查看了事情发生的经过
“智障”这个词的词性,我看大家都应该知道
lbpdfs会员在游戏里针对黄蜂仔柯帕文会员使用了这个词
[quote]原帖由 [i]lbpdfs[/i] 于 2016-3-15 17:22 发表 [url=http://174.127.195.183/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15909465&ptid=6675845][img]http://174.127.195.183/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既然游戏继续,那么就来分析吧
首先,法官发言意外事件对游戏进程影响为“微小”,注意,微小,那么首先,好坏双方的存活应该还是均衡的;第二,同时团灭是不可能的,因为杀手方的团灭意味着晚上下人数目-1,但是白天下人依旧为3;所以判定暴露出的警杀两队必定有人存活且数目均衡,初步估计为2人——1人太少3人太多;
做出如上分析之后,西楼自称的团灭就必定有其它的含义了,那么4z朋友给出的分析就非常有道理;
莫无眠就目前来看应该是一张民牌,不然无论站在哪个身份的角度他都没必要再站出来发言声明他也被k神pm过;
黄蜂的刷屏,我只能说有毛病,这是百团,本来发言就多还来你这么个刷屏呢,这游戏还玩不玩了?爬楼本来就累还都是因为你刷屏而爬楼,这尼玛还是全论坛置顶的帖子,就4个字,吗的智障 [/quote]
当时,已经有会员就这个事情在现场反映了
[quote]原帖由 [i]hctc[/i] 于 2016-3-16 00:11 发表 [url=http://174.127.195.183/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15917696&ptid=6675845][img]http://174.127.195.183/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就这种主儿应该扣威望惩罚,有问题你指出来没问题,多明显的人身攻击,管理怎么不处理?:huffy [/quote]
[quote]原帖由 [i]纯[/i] 于 2016-3-16 07:11 发表 [url=http://174.127.195.183/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15919288&ptid=6675845][img]http://174.127.195.183/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冒泡防溺水
溺水危害大
那个说黄蜂的确实存在人身攻击
[/quote]
[quote]原帖由 [i]笛醉江风[/i] 于 2016-3-16 07:40 发表 [url=http://174.127.195.183/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15919466&ptid=6675845][img]http://174.127.195.183/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百团应该少说话?看来完全没有理解百团的初衷啊
遗言早点出,蜜蜂投诉吧,这亏没吃过 [/quote]
但舞文溅血堂的管理选择了无视,不及时处理
lbpdfs会员再发一帖,继续坚持那个说法
[quote]原帖由 [i]lbpdfs[/i] 于 2016-3-16 09:33 发表 [url=http://174.127.195.183/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15922783&ptid=6675845][img]http://174.127.195.183/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首先,西楼昨天就票死了
第二,09昨天就被刀了遗言过了,今天又冒出来什么意思我不懂
第三,我坚持刷屏就是智障,你们这么喜欢刷屏你们继续吧,没事我挂vpn也给你们整俩小号过来专业刷屏怎么样?也不聊场外也不干别的就瞎比上票,还互相断楼轮着来怎么样?1天给你刷上100层让你们慢慢爬楼如何?这一天中谁tm发言都给我淹在刷楼里成不成?你们觉得这样好玩是么?你们继续吧。一个不看规则晚上瞎jbPM的你们不管,一个不和法官商议白天出来聊爆全场的不管,一个已经死了一天还冒出来再遗言一次的你们不管,都来纠结我是不是,继续啊,废了我这个号也无所谓啊,扣吧。
[我选:黄蜂仔柯帕文 玩家]
[我选:黄蜂仔柯帕文 玩家]
[我选:黄蜂仔柯帕文 玩家]
真tm想立个死警扰乱现场,想想没意思,我不扰乱你们也玩不出什么花,天天就纠结场外去了,呵呵,再见。
我就是个民,我为什么死明显是昨天说的太多戳到G点了,你们自己想[/quote]
lbpdfs会员的这两个发言,舞文溅血堂版主不单没有处理,而且lover1120版主还给予了加分,这些加分,肯定有火上浇油的效果!
因为从外人看来,就是说可以用此类语言去攻击别人,还会得到加分奖励!
[quote]原帖由 [i]lover1120[/i] 于 2016-3-18 22:18 发表 [url=http://174.127.195.183/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15996214&ptid=6681253][img]http://174.127.195.183/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兄弟,你有点小题大作了,一个游戏,你觉得他对你人身攻击了。可能人和人的判断不同,我认为他并没有骂你是智障。他在前一句话提到了你但是以问号结束了。最后一句的“你”,兄弟我觉得是泛指。如果你非要一个结果。 ... [/quote]
而且,从lover1120版主的回复里看到,还是颇为不以为然的
最后,引发了黄蜂仔柯帕文会员在版块里的投诉
但溅血堂责版涩歌并未对lbpdfs会员作出处理,还指责黄蜂仔柯帕文会员
关于这件事情的定性,也没有在舞文溅血堂作出公示
从史前圣灵猫熊版主的回复里可以看到,在黄蜂仔柯帕文会员来投区投诉后,也只是定性为“易引起误会的、不太恰当的言论,但程度轻微”
这就是说,可以在游戏里随意作出这种说法,我已经看到在游戏里有玩家开始打刷边球了
[quote]原帖由 [i]scacm[/i] 于 2016-3-18 23:23 发表 [url=http://174.127.195.183/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15997809&ptid=5788390][img]http://174.127.195.183/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之前在游戏,不方便发言,现在出局了,来说几句
在现在用的现场贴5楼或6楼友情提示里有这么一条
3、游戏中,一般调侃没事,但也请大家文明用语,尊重他人即尊重自己
这条是为什么出现的猫熊应该记得吧
... [/quote]
杀人游戏是一个逻辑推理游戏,有些不适当的语言,不及时制止,是会引发情绪的,那么玩家就不会专注于游戏本身
[quote]原帖由 [i]纯[/i] 于 2016-3-16 15:11 发表 [url=http://174.127.195.183/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15928217&ptid=6675845][img]http://174.127.195.183/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现场真是够乱的
感觉现在大家都没啥热情
有的更多的是情绪
各种不服
[/quote]
史前圣灵猫熊也说“开一局游戏本不易,开一局百团更不易”,但看了事情经过,舞文溅血堂版主肯定是失职的,更重要的是,到现在还觉得无伤大雅
以上,有待舞文超版给出处理意见
西风吹梦度关河 2016-3-20 21:59
另外,关于刷屏的问题
本人翻看舞文溅血堂置顶的所有版规,没有关于刷屏的定义
沿用总版规
“刷屏,就是在很短时间里在同一个帖或者在其他帖里回复的内容几乎是一样的帖”
黄蜂仔柯帕文会员在游戏帖的回复,不属于很短时间
如果要判,那么游戏帖里有不少这种现象
lover1120 2016-3-20 22:26
楼上的超版,你好!因为我的工作失职也好,因为我在你眼中的不以为然也罢!我已经申请下权了,你何必还要问我们文区超版的处理意见呢?此事到处为止了好吗?可以说我做事不负责任,但我已经申请下权了!这事就过去吧!难道这样的惩罚在你眼里还不够严厉?
zhouchen_1982 2016-3-21 00:48
既然被熊猫点名了,我就来说几句
作为当场法官,事情的过程我比较清楚
至于最终怎么处理,我不做参与
当时的情况如下
黄蜂仔柯帕文 玩家在游戏里,用基本无理由地的投票帖,刷屏hctc 玩家
(请管理注意“基本无理由”这个词;作为法官,我能明确判断出,他的投票与当时进行的游戏基本无关,而且黄蜂仔柯帕文 玩家完全没有对投票做出理由)
在154楼到186楼这33层楼里,刷帖15楼
(注意:我没有用西风超版采用的时间作为分段,而是用了楼层)
因此,在法官看来,黄蜂仔柯帕文 玩家的刷屏行为确实存在,而且不是游戏战术
姑且就算不是主观故意扰乱游戏现场,也是对正常进行的游戏产生了较大影响
考虑到当时游戏现场是三置的,如此刷屏对游戏影响恶劣
于是法官PM了管理,要求屏蔽,并作出适度处罚
由于刷屏和屏蔽之间存在时间差
显然有玩家已经对此产生了不满
lbpdfs 玩家在分析贴以后,表达了对黄蜂仔柯帕文 玩家刷屏的不满
(这在截屏中可以明显看出,lbpdfs玩家首先是对游戏进程进行了分析,最后一段才是对黄蜂仔柯帕文玩家的批评)
由于言辞比较激烈,导致冲突发生
很显然,lbpdfs 玩家是一个对游戏投入度很高的玩家
他对黄蜂仔柯帕文 玩家的激烈言辞,并不是个人恩怨
而是对游戏投入度高以后,对来了一个破坏正常游戏的人,而感到愤怒
当然,他的措辞比较激烈
随后,黄蜂仔柯帕文 玩家对刷屏扣分以及一些场外因素,继续在游戏内反复发言
(注意:此时,黄蜂仔柯帕文 玩家并未对lbpdfs的激烈言论做出回应)
这些内容与游戏进程基本无关
舞文溅血堂虽未对此有明文规定违规,但确实对正常进行的游戏有影响
于是,lbpdfs在他的最后一帖中,又对刷屏行为进行了抨击
言辞依然激烈,并举例说明了刷屏对游戏的危害
由此也能看出lbpdfs 玩家对游戏的热情,以及对不认真游戏的玩家的愤怒
(注意:我这边的措辞是“不认真游戏的玩家”,从楼上的截屏中也能看出,他不单单是针对黄蜂仔柯帕文 玩家的刷屏表示愤怒,对其他不认真游戏的人也一并抨击了)
接下来,黄蜂仔柯帕文 玩家在游戏现场反复投诉lbpdfs 玩家对他进行人身攻击
这在法官看来,又是完全与游戏无关的内容
偶尔为之无伤大雅,但反复为之就有扰乱游戏现场的嫌疑
于是法官责令要求玩家不能在现场发表与游戏无关的内容
因此,黄蜂仔柯帕文 玩家在此发表投诉贴
但有一句说一句
黄蜂仔柯帕文 玩家此次的投诉,完全只针对了lbpdfs的言论
包括相关截屏和一些规则的引用
而对事件起头,是因他而起只字未提
至于西风超版,对事件过程的引用也有失偏颇
只往后引用,却没看事情的起因
毕竟,没有人会无缘无故的骂人的
zhouchen_1982 2016-3-21 00:56
如果投版管理对舞文溅血堂的游戏不是很熟悉的话
可以举一个例子
一个小流氓在马路上调戏妇女(还是在天安门城楼的长安街上)
引起了路过群众的不满
一个嫉恶如仇的路人飞起一脚,踢爆了小流氓的蛋蛋……
小流氓向法院起诉,说路人对他故意伤害,但对事件的起因却什么都没说
没错,那个路人确实是对小流氓实施了人身伤害
但事件的起因是小流氓调戏妇女而起
甚至有可能,如果不制止小流氓,事件可能会继续发展到更为恶劣的刑事案件
至于,法官最终判路人是故意伤人,还是防卫过当
还有那个小流氓怎么处罚
现在的判决还没下来,我也不知道
黄蜂仔柯帕文 2016-3-21 09:17
跳大神超版,请您翻看现场,俺并没三连
请问法官,“智障”算不算人身攻击
如果不算,那么俺是不是可以因为法官的言论,同样向法官使用,而且免责
如果算,那么血堂管理不单没有制止,还加分鼓励,是否纵容。
金水恒久远 2016-3-21 09:30
[quote]原帖由 [i]黄蜂仔柯帕文[/i] 于 2016-3-21 09:17 发表 [url=http://174.127.195.176/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16056907&ptid=6681253][img]http://174.127.195.176/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跳大神超版,请您翻看现场,俺并没三连
请问法官,“智障”算不算人身攻击
如果不算,那么俺是不是可以因为法官的言论,同样向法官使用,而且免责
如果算,那么血堂管理不单没有制止,还加分鼓励,是否纵容。 [/quote]
兄弟,已经承认错误了,不是加分鼓励,而是误操作,后续追加处罚的轻重虽无定论,但现场238楼的茶水费一定会取消。
之所以暂时没有取消,是因为要留存证据,等事情尘埃落定了再操作
其他兄弟有什么意见也可以继续提。
zhouchen_1982 2016-3-21 09:55
[quote]原帖由 [i]黄蜂仔柯帕文[/i] 于 2016-3-21 09:17 发表 [url=http://174.127.195.176/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16056907&ptid=6681253][img]http://174.127.195.176/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跳大神超版,请您翻看现场,俺并没三连
请问法官,“智障”算不算人身攻击
如果不算,那么俺是不是可以因为法官的言论,同样向法官使用,而且免责
如果算,那么血堂管理不单没有制止,还加分鼓励,是否纵容。 [/quote]
确实没有三连
但33楼里刷了15楼
关键是基本无营养,无太大意义
这一点确实影响了正常进行的游戏现场
我从头到尾都没有说过“智障”不算人身攻击
我只是说:事情都是有因有果的
单独把“智障”这个词拎出来,对当事人有失偏颇
就如我后面的例子
并不是说踢爆蛋蛋的路人不算人身伤害
而是到底属于故意伤人还是防卫过当
黄蜂仔柯帕文 2016-3-21 10:09
[attach]2818538[/attach]
[attach]2818539[/attach]
第一次操作是失误,那第二次呢?
[color=Black][size=7]而且,第二次的加分是在我已经在游戏帖内,办公室内正式投诉。---(前管理和法官建议我发到投诉区,但我本着尊重本版管理的原则,先在版区内办公室投诉)[/size][/color]
黄蜂仔柯帕文 2016-3-21 10:11
[bbs]viewthread.php?tid=5788390&page=381#pid115931014[/bbs] 3804楼
办公室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