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服务器迁移已顺利完成! 网址全面启用 https

服务器2号 服务器3号 服务器4号 服务器5号

申请VIP无广告,支付宝,微信,USDT!
在线客服请尝试以下不同链接如果进不了的话在线客服(1) (2) (3) (4) (5) (6)
(7) (8) (9) 实时开通

查看完整版本: 大家对许霆案最新的结果怎么看?

dk210 2008-4-1 00:41

大家对许霆案最新的结果怎么看?

核心提示:备受关注的许霆案一审重审结果宣布,广州中院以盗窃罪判处许霆有期徒刑五年,罚金两万,追讨其取出的173826元。许霆当庭表示不上诉。判决结果出来后,许霆父亲许彩亮表示十分不满意,他认为许霆并没有犯罪,应该无罪释放。 [b]
[img]http://cimg21.163.com/cnews/2008/3/31/20080331193838c3d26.jpg[/img] [/b]许霆(资料图) [img]http://cimg21.163.com/cnews/2008/3/31/20080331170645033d9.jpg[/img] 3月31日下午14点30分,许霆父亲准备进入法庭听取宣判。  [img]http://cimg20.163.com/cnews/2008/3/31/200803312218545a94f.jpg[/img]
3月31日,许霆父亲在庭外高举横幅认为许霆无罪。 许彩亮表示,他非常感谢网易网友对此案的关注 (编辑:猫猫) [b][url=http://news.163.com/08/0331/19/48CTLV9L0001124J.html][color=#1f3a87]广州中级法院关于许霆案前后量刑悬殊的释法答疑 [/color][/url][/b]
[b][b]中国网3月31日报道 [/b]今天下午,备受关注的许霆案一审重审结果宣布,广州中院以盗窃罪判处许霆有期徒刑五年,罚金两万,追讨其取出的173826元。许霆当庭表示不[u][color=#6600ff]上诉[/color][/u]。
判决结果出来后,记者问许霆父亲许彩亮对于这个判决满不满意,许父回答说他还会上诉。
根据相关法律,本判决最终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方能生效。
2006年4月21日晚10时,被告人许霆来到广州天河区黄埔大道某银行的ATM取款机取款。结果取出1000元后,银行卡账户里只被扣1元,许霆先后取款171笔,合计17.5万元。许霆潜逃一年后被抓获,一审以盗窃罪被判无期徒刑。
一审结果宣判后,引起社会各界强烈关注,九成以上的网易网友认为银行有错在先,法院不该重判被告许霆。2007年1月10日,许霆案裁定发回广州中院重审。 (中国网供网易专稿,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b]另据大洋网消息 [/b]对于这样的判决结果,许霆父亲许彩亮表示十分不满意,他认为许霆并没有犯罪,只是存在过错,所以不应该受到这么重的量刑,而是应该无罪释放。
对于这样的量刑结果,许霆辩护律师并没有发表任何意见。对于是否会进行上诉,许霆律师表示会根据当事人的意愿和情况再做决定。 (本文来源:中国网 )  [url=http://comment.news.163.com.5d8.cn/news_shehui6_bbs/48CHDLV500011229.html][color=#1f3a87]【已有[/color][color=#bc2931]7146[/color][color=#1f3a87]位网友发表了看法,点击查看。】[/color][/url]
[/b]

[[i] 本帖最后由 dk210 于 2008-4-1 00:47 编辑 [/i]]

jardiness 2008-4-1 01:43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hai43meng 2008-4-1 06:36

现在的判决已经基本合理了
偶不太懂法律条文,但就该事件而言,现在的判决很合理
一审将银行作为一个金融机构判人家无期,那确实太过份了,二审判的五年,明显并不拿银行当金融机构.
这个事件就好比路边的一间房子,里面放了一堆钱,本来一直关着门的,而某天门偶然开了,被路上走的许霆看到
他本该提醒房子的主人,就算不提醒,那也不应该把钱拿走啊
不告而取,显然就是偷窃
许霆父亲所说话的意思就好比是:钱是掉在路边的,许霆捡了钱却没交公,这有错但没罪
关键有两点:
首先,就算是许霆捡的钱,可那时他已经知道钱的主人了,他非但不归还,还逃跑一年之久,这有罪
其次,哪有到人家屋子里捡钱的道理,虽然人家没关门诱惑你,但你不告而拿,那就是盗,抓你你也没话说
至于有人说是银行ATM机的错,可你换个方面想,出错的ATM机其实和小偷的刀片、夹子,贼的撬棍是一样的东西,只是盗贼盗取不属于自己东西的工具而已,唯一不同的是,这个工具是房主主动提供的,可房主又没让你去偷,就算房主把一切作案的条件都提供了,可你做了案,那显然抓的就是你
所以说,定性为盗窃很合情合理,173826元的金额判5年也很正常,案子审到这里就该结束了

zhangs17 2008-4-1 08:53

助长了银行的气焰, 不过那人也不是个好东西. 后来的辩词更是可笑...可恨可悲不可怜

jzj71520 2008-4-1 10:37

没有民主法制什么也是白搭

在中国权大与法这是不争的事实,在这样的环境发生些离奇古怪的事就不足为奇了.

徐炜 2008-4-1 14:26

应当判缓刑

那么一大批贪污腐化的官员咋就判那么几年,老百姓被引导犯错误咋就判那么重?没有说理的地方啊!

my8802 2008-4-1 22:04

就是不当得利,没有办法,因为同案的人都被判刑了所以他必须要定罪

hjjlxj 2008-4-1 22:33

不能说谁对谁错

   贪,每个人都有,但要看是什么职务什么权利什么时候做什么事.对社会危害的大小及对社会的影响.银行对这件事也不能不说没有责任,因为机子坏,又没有及时的发现和维护,而许霆的贪念也是,正所谓一失足成千古恨,现在被判这么重也不能说太过,于情,我们同情他,于法,我们也不能太怪银行.希望该类事情不要再发生.

sis_isi_sis 2008-4-1 23:57

许占有银行财产的前提是银行的ATM机器出错,本质上是银行失职。
换个角度看,银行出错导致储户损失,我想大家或多或少碰到过。解决的办法最多是银行将损失还给你就完了。按许的案例,是否也该判银行入狱5年?还是判银行的法人入狱5年。在许的事件中,许完全是弱势群体,却承担了所有的责任,这公平吗?叫着保护弱势群体的法律那去了?
现在大家都注意银行和许的事。这里面还有个问题,就是当时判许无期的法官按什么法律条文判的?有没有渎职罪?需要不需要追究?

number62 2008-4-2 00:01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number62 2008-4-2 00:02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盗美人 2008-4-2 00:31

这还叫法律吗?同样一种罪,可以从无期改判为5年。我们看到的是因为媒体关注,可以改判。那看不见的暗箱操作是不是更可以随意改判!为我们的法律汗颜,太他妈落后了!真他妈让人后怕的法律!

abc 2008-4-2 08:34

是有错误不等于构成犯罪。
如果他只取了一次钱,构成犯罪吗?应该不会!那么取1次跟取10次在这件事情中有哪些区别呢?1、数额不同;2、主观目的不同。
那么这里面有没有故意偷窃的心理呢,很明显是没有的。

小蠹鱼 2008-4-2 15:29

应该无罪释放.你银行脑子出了问题在人家的户头里打了好多钱还不许人家取,取了还犯了法,这是哪一家的道理?:wad59

tianan 2008-4-2 23:33

民不与官斗这个朴素的道理包含的的做人的哲理有几人能领会.银行柜台上明明写着:钱离柜台,后果自负.人家那意思是说你当面没点清楚,少了是你的错,你自己负责,多了也别以为是银行的错,人家是国有资产,你要是敢拿了,你也就有罪了.这就叫做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danny-98jd 2008-4-3 00:05

根本就是霸王法!!!根本没有老百姓说事的地方!!!!

realwizard 2008-4-3 00:14

如果他爸有点钱或权的话,估计他也只会被教育下,更别说判刑了.

hudiejun 2008-4-3 00:39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henof 2008-4-10 22:14

[quote]原帖由 [i]hai43meng[/i] 于 2008-4-1 06:36 发表 [url=http://66.90.77.254/foru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4118704&ptid=944049][img]http://66.90.77.254/foru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现在的判决已经基本合理了
偶不太懂法律条文,但就该事件而言,现在的判决很合理
一审将银行作为一个金融机构判人家无期,那确实太过份了,二审判的五年,明显并不拿银行当金融机构.
这个事件就好比路边的一间房子,里面 ... [/quote]

这个事件就好比路边的一间房子,里面放了一堆钱,本来一直关着门的,而某天门偶然开了,被路上走的许霆看到
他本该提醒房子的主人,就算不提醒,那也不应该把钱拿走啊
1,这个比喻太不恰当了,首先ATM是公用的(请注意公共的个概念),任何人(记住,是任何人)都是按照自己的权限取钱,一个人取钱和一亿个人取是一样的,并且想越权是不可能的,就算越权也要看是哪方的原因导致,许霆没靠任何黑客手段,只是按照他的基本权利取钱而已,只是取1元钱,但是银行却给了1000元,就比如你是一家公司我向你财务要1块钱,你的财务却给我1000块钱一样的道理,只是银行把这个"财务"的权利交给了一台机器,而这却是一台犯错的机器,也就相当于是银行的员工出错,应该银行单方承担后果
2,根本不算是不告而取,在ATM机取钱,我们必须告知银行ATM机我们要取多少钱
3,"出错的ATM机其实和小偷的刀片、夹子,贼的撬棍是一样的东西",ATM机是由银行监管,本案主角并没有更改或者破坏ATM机,也没有用任何非法的手段去行使自己取钱的权利,一切都是按照约定来进行,只是银行单方出错而已

henof 2008-4-10 22:16

[quote]原帖由 [i]徐炜[/i] 于 2008-4-1 14:26 发表 [url=http://66.90.77.254/foru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4131509&ptid=944049][img]http://66.90.77.254/foru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那么一大批贪污腐化的官员咋就判那么几年,老百姓被引导犯错误咋就判那么重?没有说理的地方啊! [/quote]

这个兄弟说的很在理了,按照这种判法,所有的贪官应该全部判死刑!
页: [1] 2
查看完整版本: 大家对许霆案最新的结果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