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苹果iPad版权和商标权诉讼案中,审判结果为:禁止苹果公司在中国继续使用iPad商标。
事实上,iPad商标是中国唯冠科技(Proview Technology )公司拥有,该公司在2001年就已在中国使用iPad商标。苹果公司也明白这场诉讼成功的可能性不大,他们在2009年从唯冠科技公司花费5.4万美元(约为人民币34万元)购买了iPad商标,但是唯冠科技公司依然保有在中国地区的iPad商标权和版权。
苹果公司旗下iPad产品线已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产业利益链,为苹果公司盈利不少,因而苹果公司极度需要iPad商标权和版权,然而诉讼失败,苹果公司只能面临给iPad改名的结局了。
在这场诉讼官司中,苹果公司作为原告,起诉中国唯冠科技侵犯了苹果iPad版权和商标权,然而现在的结局是,中国唯冠科技要求得到16亿美元(约为人民币101亿元)的损失费用。如果苹果公司希望继续保有iPad商标的话,那必须得到中国唯冠科技的许可协议。由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定中国唯冠科技并未侵犯苹果公司的版权和商标权,对于这一审判结果,苹果公司会继续上诉吗?现在还没定论。
如果苹果公司与中国唯冠科技未能达成许可协议,苹果公司将必须在中国内地为iPad改名,猜猜新的名字会是什么呢?Apple Pad?iTablet?但是,苹果公司肯定不愿意放弃iPad名字,很有可能是继续与中国唯冠科技协商,毕竟唯冠科技公司现在极度需要运营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