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几个阶段的游戏实践,发现在处理弱水时,法官所作的判定不是很一致,有些第一次弱水后自首失败,由法官判定后替补直接上场,而有些同是第一次弱水自首失败,法官却直接判定溺亡而没有安排替补上场,如果细心的人会发现大多数替补上场都是替代的有身份的玩家,这也可能是法官考虑到有身份玩家的溺亡会影响游戏继续下去的平衡性吧,虽然法官没有刻意或者是没有注意这一点,但是很多次替补上场不是被刀就是被排水,所以由此会产生对游戏本身的判断带来的不同程度的影响,对此我有一点建议管理们考虑。
对弱水的规则必须做适度的调整。
1、无论是第一夜还是第二夜(以此类推)凡第一次弱水者给一次补救(自首)的机会,如果错过补救(自首)的机会,法官判定溺亡,由替补上场。
2、第二次弱水是指第一次弱水后补救(自首)成功的玩家,在本场杀人游戏中出现第二次弱水,不再给补救(自首)的机会,直接由法官判定溺亡,而且不安排替补上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