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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 请保护版权

支持墨妆,没有明天想想吧,人家不愿意你引用,你何苦硬要引用,自己写不就得了,觉得你这做法不对,身为管理,当为表率,逼走一位有才华的原创会员,你就哪满意了,你一个人就能撑起舞文,笑话。真不是一个男人干的事。尊重他人才是尊重自己,改了吧,是文人就不会看着舞文区受损吧。这么干,只会冷大家的心,都走了,你向谁发威去。你一个人在舞文玩有意思吗?退一步海阔天空,我们只会看到你的理智。三思吧,人都等你的行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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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楼上滴是觉得小兔在耍版主威风了……
有没有耍到你头上啊?有的话可以充分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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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很多人都支持拿来主义,呵呵,真的是世道变迁啊!我个人到时觉得要不是楼主较真,以后这样的行为会越来越多的,拿了你的白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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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大家都冷静下,不要使问题复杂化~

这个问题的确不构成侵权,无论在坛内还坛外~
现在事情过去一些时间却未能让双方满意,看来是沟通无果~

我个人呼吁:明天兄做为我们舞文的管理,建议以大局为重,虽然没有错,但还是可以做出让步。这样并没有什么损失,处理好的话,反而会得到应有的尊重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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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版规上来看并没有明确条文表示引用违规,
但如果是在引用之前与原作者沟通过,并且原作者明确表示了不希望被引用的情况下仍然引用的话.那就是引用方的问题了,现在需要确认的就是LZ所说的
"我不同意没有明天引用"
是否属实.引用者是否明确知晓原作者表示不希望被引用
从引用者主题后面的黑字与LZ一大堆被屏蔽的回复来看,好像有积怨?
如果不是太严重的话LZ还是忍一忍吧,毕竟没有明确的所谓版权保护,LZ说的只是合情.但在这,不一定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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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说说观点:
先说理:
法律上有个专业词,名[要约]。就是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以及取消或约定一些事项。
若前面没有墨拒绝明天引用的事情,明天取消了引用及删除了那活动帖。从法律角度,要约已经形成。
若无以上要约,那么被引用或转载也无可非议。
现在明天违反要约,属于违反约定。

再说情:

很多事实可以协商的。我看明天在主题里,结尾加上一些不适合的话语。
另外,大家毕竟在一个论坛,和其他论坛引用不一样。应引用前征求原作者意见。
同时,也劝墨妆,别在意这些。也许将你这引用后(你不同意情况下),更显得明天的为人吧。

当然,也许i有可以解开的疙瘩,但需要双方,或者是管理做出姿态来。
毕竟,管理是为会员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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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西风吹梦度关河 于 2012-6-24 13:28 发表
看来楼上滴是觉得小兔在耍版主威风了……
有没有耍到你头上啊?有的话可以充分投诉!
呵,看来你是支持他强迫引用罗,那我找你的文章或帖子出来做部分引用。也先问你同不同意,你不同意后我照样发在有关版区让大家看,你会有何反应,当然你不用投诉,你是论坛的官,比A大小不了多少,有职有权,直接就删我号了吧,对付001不力,对付自己小百姓会员就有劲了,窝里斗的行家是吧,
这好比我向你借东西用,你不肯,我就用强霸着用,那怕你告状打官司,我上年头有官官相护罩着,小百姓哭去吧,我是官老爷,敢告我,哼,够你喝一壶的。难怪古代人骂缺德官员为狗官。谢你教会了我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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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7楼 的帖子

我那句话支持他啦?
你又从那里看出我是官啦?
难道名字下面有颜色就是官吗?
貌似你的名字下面也是有颜色的哦……

我只是提一个建议,接不接受是你自己的事……
这里只是就事论事,别扯那么远,什么001、002的……
你若违规自然会被删号,但只会针对事,不会针对人……
有理说理,这是本区设立的宗旨……

现在,倒是你在强迫引用我的回复……
而且,我怎么觉得你在绕着弯子在骂这里的版主是狗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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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7楼 的帖子

朋友,放轻松点啊
好好的干嘛那账号开刀啊,虽然没人会删...

要嘛楼主不追究,要嘛版主修改帖子,很容易解决的事情没有那么严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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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 只是引用不存在版权问题,就像写读后感有人引用一些原文中内容,这并无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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